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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检察:拟不批捕案件 公开听证来决定

【字号:    】        时间:2021-04-13      

  近日,黄州区人民检察院拟对潘某、尹某、蒋某开设赌场案作不批准逮捕决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办案单位进行公开听证,会议由第六部负责人尹骄阳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情进行简要介绍,在孙某开设的赌场经营期间,潘某负责兑换筹码、尹某负责放哨望风、蒋某负责打扫赌场卫生并放哨,潘某、尹某、蒋某三人没有参与赌场利润分成且没有领取高额固定工资。 

  承办检察官认为拟不批准逮捕的三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均主动认罪认罚,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建议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拟不批准逮捕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2014年,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意见》第七条:对于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的人员,除参与赌场利润分成和高额固定工资以外,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可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 

  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结合案情、围绕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交流,一致同意对潘某、尹某、蒋某作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承办检察官在审查全案证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对潘某、尹某、蒋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此次公开听证会得到了听证员一致好评,大家认为黄州区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体现了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仅展示了法律的“刚正”,也凸显了法律的“柔情”,使司法公正“看得见,听得到”。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