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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辩对抗、实战演练——这场案例研讨,干货有点多……

【字号:    】        时间:2021-12-21      

  “疫情期间不配合检查、劝导、强制隔离等防控要求,阻碍志愿者、保安等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罪与非罪,孰是孰非?即将在这场精彩的辩论赛中一一辨明……

 

  为加强检察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青年干警专业水平,12月17日,黄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正元、检委会专职委员卢志红、团风县检察院检察官吴柳昀受邀参加此次活动。 

  本次案例研讨采用辩论赛模式,选取一例疫情期间从隔离场所逃跑的案例,控辩双方队伍就涉案人员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分为立场陈词、自由辩论和总结陈词三轮进行。 

  “张三为徇一己之私,暴力抗法,公然违反防疫场所规定,对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采用暴力手段,全然不顾疫情传播的风险强闯逃跑,其妨害公务的行为毋庸置疑。” 

  “张三行为未达到暴力、威胁程度的拒不配合行为,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以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方式予以处理;张三有错不代表有罪,我方认为张三不构成犯罪。” 

  双方队伍围绕各自辩点开展辩论,尤其在自由辩论环节,双方辩手运用各种事实论据对论点进行辩证分析,发言中妙语连珠,金句频出,现场气氛迅速升温。 

  在最后的总结陈词环节,控辩双方辩手对己方观点进行简明扼要的总结同时又给对方的观点以有力的反驳,为本场辩论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今天通过辩论赛看到控辩双方都能活用法律思维和办案思路,总体的辩论过程专业精彩,展现了大家的业务水平和理论功底。”彭正元检察长对此次辩论赛中双方队伍的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案例研讨工作,加强青年干警队伍建设提出要求: 

  “要在工作中、辩论中、学习中找到做法律人的乐趣和成就感、获得感。”彭正元指出,今后要拓宽案例研讨的形式,多通过此类活动锻炼青年干警,通过此类比赛对抗提高干警的业务本领水平,不仅要在本院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还要“打开门、走出去”经常性开展同堂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帮助青年干警快速成长起来,为本院发展注入持续活力。 

  辩论结束后,团风县检察院检察官吴柳昀就此场辩论赛控辩双方的表现进行点评,对案例辩论技巧进行指导,并分享了获得省级公诉业务标兵、湖北省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优秀辩手”成长之路的心得体会,吴柳昀号召大家要多参加这类比赛锻炼自己,以“赛”促学,在工作和学习中要做到多动笔多动脑多分析。